技術分享

我們的專業

醫院 生技藥廠 特殊實驗室
空調通風系統規劃設計建造
環境控制系統整合

優良實驗室操作規範簡介(二)

第參章  設施(Facility)

1. 動物之照顧等:實驗室應有足夠的大小、設施以及必要的環境調節設備,如溫度、濕度、照明、換氣等調節設備。

2. 動物室應有足夠的動物活動空間,不同實驗性質之動物要隔離,不同種的動物應分開照顧。

3. 實驗室內應設有特定的動物室,以供特定研究之用,以免實驗動物體內之化學物品、放射性物質或傳染性物質污染到實驗系統。同時對於生病的動物,應有隔離與治療的設施。

4. 實驗室內應有處理所有廢物及生病動物之設施與能力。

5. 動物供應室(Animal supply facilities):實驗室應有儲藏區以便放置飼料、墊料、飼養動物之籠子與其他設備,而且要與實驗系統所在隔離,以免受到汙染,並有冰箱保存食物及易腐物。

6. 測試品及對照品之接收、貯存、調配,均應有適當地區及容器以控制其品質。

7. 要設有實驗操作區(Laboratory operation areas)以做為各種生化試驗,組織病理學檢查,手術與死後解剖之用。從事體外實驗,或微生物有關之實驗,也要另有獨立區域。

8. 要有檔案保存處以保存實驗有關資料文件。

9. 要有足夠空間從事行政工作,以指導研究之進行。

10.   要有門鎖、洗澡間、清洗工作、廁所。

第肆章  設備(Equipment)

1. 儀器設備樣依研究的需要而設置,且位置要適當,且要保其研究的精密與準確。

2. 儀器設備應予適當之清潔,並定期的檢查及保養。

3. 應制定有關操作、稽查、校正及維護儀器、器具、裝置、儀表及記錄器等之標準操作程序,明確規定其校正、維護方法及頻率。上述各項工作應指定專人負責。

4. 所有儀器操作、稽查、維護及校正記錄均應予保存,前述記錄應含各項工作之日期,並註明其操作維護是否依照既定之標準操作程序進行。

第伍章  實驗儀器之操作(Operation of testing facilities)

一、每個實驗室必須列明儀器之標準操作程序,故障之處理方式,儀器保管人,任何與標準操作程序不符之操作,必須獲得研究主持人之同意而且要記錄下來,並註明記錄日期。

二、 標準操作程序原則上需涵蓋下列各款有關項目:

1. 試驗組與對照組的接收,標記與儲存以及混合的方法。

2. 動物房的準備與動物的照顧。

3. 各實驗區設備與儀器的維持與修護。

4. 動物的鑑認、飼養,及其放置與搬運方法。

5. 動物一般表徵的觀察。

6. 測量、試驗與分析的方法。

7. 垂死或死亡動物廢棄物、放射性物質之管制及處理。

8. 動物屍體之解剖。

9. 標本的收集與菌種及培養基之管理及鑑定。

10.    組織病理學檢查。

11.    一般試驗方法。

12.    數據的處理、保存與修正方法。

三、所有的試劑與溶液均應標示其內容物、濃度、儲存條件、配製日期並視需要標示有效期限。未標示有效期限且性質不安定之試藥與溶液如經長期儲存應予重行檢驗。變質或超過有效期限者不得使用。

四、應注意實驗動物的安置、鑑認、衛生與管理。要避免引進患病之動物,並有能力評估其健康情形,以防止其它動物受感染,故要有檢疫區,並對不合格動物如何處理要有規定,用適當方法(耳洞、耳環、染色)以區分動物,並在動物籠加以記號。動物之飲水、飼料要定期檢查其品質。墊料要經常更換。清潔或消毒過程不會防礙動物。並記錄所有藥物及日期。

第陸章  試驗品與對照品(Test and control article)

1.     試驗品與對照品的特性在實驗開始進行就應了解,對其強度、純度與組成均要記錄,而且要測其穩定度。

2.     當一個研究超過四週以上時,其每次試驗所剩下的標本以及對照組者,在藥物被證實與本次研究有關之後,均應保存5年。

3.     當對照組與試驗組的試劑混合後,要測定其混合得均勻度,混合後所佔的比率,並且要標示其失效日期。

lab02.jpg
友善列印版本